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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苏华)近日,喜德县人民法院组织3名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被告人在孙水河流域,投放规格为6厘米以上的裂腹鱼鱼苗共计35000余尾,合计价值4万余元。
2022年6月13日凌晨,被告人阿某、黑某、苏某三人在一起喝酒时,阿某提议一起到孙水河捕鱼。随后,阿某从家中带上电子捕鱼器、自制渔网等工具,三人一起到孙水河边,用电子捕鱼器捕鱼。经群众举报后,迅速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,并缴获10多斤野生鱼。经喜德人民法院依法审理,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,缓刑一年的不等刑罚。
通过此次增殖放流,有效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,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。同时,威慑了试图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分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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