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资料图】
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为进一步支持新市民、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,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自2023年8月7日起,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(含组合贷款)购买家庭首套或改善性住房时,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%,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房(二手房)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%。本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继续按原规定执行。
X 关闭
Copyright © 2015-2022 华中培训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京ICP备12018864号-26 联系邮箱:2 913 236 @qq.com